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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美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来源: 县财政局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2014-02-20     

为了确保我县美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发挥长期效益,让农民长期受益,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管护”的问题,做到建管结合,落实管护主体和相关责任,特建立本管护办法。

    一、管护人员

    在美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建成后,按照民主议事制度推荐的管护人员,必须是具有管护能力和责任心强的村内群众。

二、管护责任

    对明确的管护人员,从项目建设完工后,就必须开始到管护地点进行管护。如有群众三次反映没有到位,村支两委及村民议事小组必须进行调查处理,督促管护人员迅速履行管护责任,对拒绝履行的,应立即更换管护人员。村民议事小组不定期检查管护情况,每半年向村支两委汇报管护的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三、管护标准

    工程项目竣工后,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美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美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对所有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管护、维护、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1.是水利工程管护标准:水利设施定期检查,渠道、出水口完好,保证正常运行,渠道要及时除草、疏浚。

    2.是村内户外道路管护标准:路面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

3.是其他美好乡村建设项目的管护,必须经常检查,及时修补,保证长期完好地使用。

    四、管护机制

    1.村内户外道路:村内户外道路及其他公益性设施可采用村民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2.制定并认真落实奖惩制度。对损坏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按照谁损坏谁维修的原则,督促行为人及时维修或赔偿,经检查后仍不维修或赔偿的,按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罚。

    3.落实公益事业项目管护人员,并通过美好乡村建设办法给予适当的管护报酬。

    五、管护措施

    1.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项目建成涉及的自然村、组要首先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设,每项工程都不能低于设计标准,否则县综改办不再向该项目提供管护物资。

    2.严格执行工程管护制度。所有的竣工项目,村民议事小组及村支两委都要制定详细的管护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设施正常使用。

    六、宣传工作

    各中心村所在自然村、组要利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对项目设施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区农民的认识和管护的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爱护公共设施、管好公共设施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设施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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