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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面融合”凝聚反腐合力

发布时间:2018-01-01 08:20:15    文章来源:安徽日报    点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此项改革提出明确的要求。截至目前,全省县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省、市两级改革正稳步推进。

能否平稳有序做好人员转隶和全面融合,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安徽省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坚持把“全面融合”理念贯穿各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和人员转隶始终,着力推动思想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确保改革成果充分体现。

思想融合 进一家门成一家人

12月27日上午,在淮北市杜集区监察委员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孙继宗在梳理早会布置的任务,逐一列出工作重点,将厚厚的案件材料进行分类,“虽然转隶时间不长,但现在我已经基本熟悉了监察委的工作。 ”

此前,孙继宗在杜集区检察院工作。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他进入了转隶人员名单。 “脱下这身检察服,心里挺不舍。 ”以前的工作偏向法律、侦查方面,党纪党规方面的业务不太熟练,能不能适应新岗位孙继宗心里有些没底。为保障转隶人员思想稳定、顺利划转,杜集区纪委开展谈话和家访。一轮又一轮的谈心谈话后,孙继宗吃下了“定心丸”。

“人员转隶不只是岗位的转隶,关键是从思想这个‘根’上转隶。”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人员转隶的前期工作,省纪委负责同志与省检察院所有转隶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市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纪委负责同志开展家访。

葛树章曾任五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11月28日转隶至五河县纪委。他告诉记者,在报到之前,县纪委就为每位转隶人员安排好办公用房,并购置了全新的办公设备,一上班即可“拎包入住”。“来纪委报到的第一天,纪委负责同志给每位转隶人员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热烈欢迎检察院同志,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一家人。’顿时一股暖流就涌上了心头。 ”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开展转隶工作的过程中,各级纪委加强组织关怀,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提前谋划,编制方案,配齐配好转隶人员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同时还深入了解转隶人员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帮助解决,让转隶人员感受到“新家庭”的温暖。

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思想共识,确保转隶人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实现平稳转隶、深度融合。

人员融合 说一家话干一家事

“我认为这个案子应该先从反映村干部侵占修路资金20余万元这一线索入手,通过调取资料证据,可以很快认定其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

“我的切入点不太一样,我认为应该先从村干部大办酒席开始查起,在入户核查的过程中,可以了解群众对村干部的评价,有利于掌握信中反映的其他问题线索。 ”

……

12月10日,在怀远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的办公室里,工作人员褚建全与同事周浩,分别就一件村干部的举报材料,谈了自己的调查思路。

“你们两个人说的都是很好的调查思路,建全在调取书面材料、固定外围证据方面比较专业,周浩从小处入手、在深挖细查上有思路,以后再遇到这类复杂的举报件,我们可以发挥所长,从多个角度寻找案件切入点。”怀远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房磊说。

怀远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共有3名同志,褚建全曾任怀远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现转隶分配至该室,房磊和周浩一直在纪委工作。怀远县纪委书记朱伟表示,转隶后,类似的“头脑风暴”在该县纪委并不鲜见。怀远县有15名同志从县检察院转隶至县纪委,县纪委按照转隶人员的不同工作特点,将其安置在不同的科室,与原纪委人员进行混合编成,让他们发挥所长,在思想的碰撞中互相启发、优势互补。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安徽省已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地区,通行做法是将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混合编成。改革并没有增加机构总数、领导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各地普遍按照人岗相适、因事择人等原则,将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进行混合编成、交叉安置,即各内设科室既有原纪委人员又有转隶人员,实现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充分融合。

“目前,从县级监察委的岗位安排来看,将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混合编成有助于促进人员融合,将使改革后的监察委在办案质量和能力上明显增强,发挥出1+1﹥2的效果。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业务融合 心一处想劲一处使

在滁州市南谯区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汤明龙的案头,堆放着《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7本党纪党规知识读本,汤明龙在工作的闲暇总要把这些书认真翻看。汤明龙告诉记者,这些书是区纪委在他转隶时发的,现在已经成了他的必修教材。

“以前从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核心就是发现线索、固定证据、强化审讯,以尽快突破案件;而现在则要更多从政治上考虑工作,把纪律挺在前面。”汤明龙告诉记者,自己转隶后一直在抓紧自学,现在已经初步熟悉了纪委办案的流程,渐渐补齐监督执纪方面的短板。除了个人自学,南谯区纪委还对转隶人员进行党章党规党纪方面的集中培训、座谈研讨,帮助他们尽快了解掌握纪检监察业务。

原先在纪委工作的同志也同样投入到紧张的学习热潮中。 12月19日,明光市监察委成立后首次举办培训班,原明光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现明光市监察委工作人员成家兵,为监察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作了一场“关于渎职侵权犯罪常识性问题”业务辅导。

“监察委的一些干部特别是长期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对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的方向和标准把握不够,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却更加严格。 ”一位参加培训的原纪委人员表示,法律培训非常必要,可以促进原纪委人员的角色转变、加速业务融合,为改革后充分履职打下基础。

“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既审查违反党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问题,需要的是既懂纪、又懂法的干部。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新成立的各级监察委员会,不管是对原纪委人员,还是转隶人员,都将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类的业务培训,工作人员也将加强学习,取长补短,在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上实现融合,把“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更好地结合,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记者 李浩 通讯员 李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