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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徽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2014-2017年六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5-05-17 11:40: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建城函〔2014〕1590号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2014-2017年六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和积极推进,确保各项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省辖市将所辖县(市)贯彻落实的实施计划在11月5日前,一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省直管县直接报送。
  联系人:李萍
  联系电话:0551-62871583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
2014年10月20日

 

安徽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2014-2017年
六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解决当前全省县城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提升全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针对全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制定全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2014-2017年六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内容
  (一)规划提升行动。针对规划体系不完善、理念“偏”的问题,重点开展完善规划体系、严格规划实施、构建城市特色风貌等为主要内容的提升行动。
  (二)整洁行动。针对市容环境卫生“脏”的问题,重点开展以垃圾清理,空中管线、建筑立面、广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
  (三)畅通行动。针对交通、经营环境秩序“乱”的问题,重点开展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公交、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倡导低碳绿色出行。
  (四)拆违行动。针对违章建筑突出的问题,重点开展违法建(构)筑物清查,拆除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
  (五)绿化提升行动。针对绿量少、品质“低”的问题,重点开展增量提质、精品示范工程建设、国家和省级园林县城(城市)创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提升行动。
  (六)出口整治行动。针对县城周边环境“差”的问题,重点开展县城出入口的道路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提升行动
  1、完善规划体系。全面实施《县城规划编制标准》,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等法定规划为主体,构建完善的规划体系。
  2、健全决策机制。健全优化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完善议事规则,建立“专家领衔、政府决策”的科学决策机制,规划重大事项须经专家评估,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询问。配套规划公告等实施制度,实行“阳光规划”和建设项目批前、批后公告制度。
  3、强化实施监督。强化“规划即法”意识,严格履行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加快规划实施监督机构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按照相关标准完善近期建设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容积率等主要控制指标,规划条件严格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严禁越级、越权审批规划,严厉查处随意变更规划的行为。
  4、加强特色塑造。彰显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塑造县城特色街区,注重自然生态和低影响开发的理念,打造具有徽风皖韵的美好县城。
  (二)整洁行动
  1、清理各类垃圾。重点解决主次干道、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及河道、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垃圾乱堆乱倒、收集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不到位、环卫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全面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门前三包”制度,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主次干道清扫机械化。实现生活垃圾全部容器收集、主次干道巡回保洁、其它路段定时保洁。加大水冲式公厕建设和旱厕改水厕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县县享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2、整治空中管线。大力推进主干道、新城区建设弱电线路全部入地,次干道、背街小巷结合老旧小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同步实施弱电线路入地,有条件的县城实施强电线路入地。统筹考虑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管线工程,加快推进地下管网的普查、管线共同沟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城建档案建设。
  3、整治建筑立面。全面整治临街建筑的阳台、门窗、屋顶乱吊挂、乱堆放和建筑立面的污损、陈旧等问题,整治和改造店招店牌,拆除违规户外广告,遮蔽和迁移空调外机,清理和维护外立面。有条件的县城可实施整条街、整栋楼的设计改造。做到建筑立面整洁有序、体现地方特色。开展临街临路实心、封闭式围墙的改造,实施拆墙透景、透绿。
  4、整治广告。加大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各类小广告的整治力度,采取规范引导、行政许可和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逐街逐路全面清理,解决广告设置“滥、破、差”问题,做到规范有序、整洁美观、合法合规。
  5、治理公共场所卫生。加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整治,严查无证无照经营,落实“门前三包”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公共场所及周边区域环境整洁,按规定设置废物箱,无垃圾、污水、痰迹等污物,无违章设摊,经营摊点无跨门营业。
  6、创建卫生县城、文明县城。以创建为抓手,抬高标杆,努力改善县城环境卫生面貌,增强文明素质,完善县城功能,提升管理水平。
  (三)畅通行动
  1、交通秩序整治。全面规范交通指示牌、交通护栏、出租车及公交车停靠站等交通标志标线和相关辅助设施。划定道路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综合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规占道、人车混行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实现人车各行其道、车辆有序停放。
  2、经营秩序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加强摊点管理。合理规划早餐网点、菜市场及其他临时市场。加快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建设步伐,做到引摊入市,划行规市;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
  3、绿色低碳出行。推进公交、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按照公交及慢行优先原则,合理界定通行道路路权,形成较为完善的公交、步行和自行车道路交通系统,出行率达到相关标准。加快绿道建设,加快完善绿道标识系统的设置,方便群众绿色出行。
  (四)拆违行动。
  1、清查登记。全面清查登记城区范围内的各类违章违法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认真梳理统计未批先建、超期临建和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设,明确违建性质和数量,建立拆违控违统计台账,做到无遗漏、全覆盖。
  2、依法拆除。对清查的违法建筑以及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等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实施专项拆除行动,做到应拆尽拆、清除到位。
  3、有效控违。建立控违巡查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设,先许可、后施工”的建设程序,对违法违章建设和乱搭乱建行为“露头就打,发现就拆”,确保“拆得掉、控得住”。
  (五)绿化提升行动
  1、增加绿量。全面完成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全民植树绿化活动,推进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增加县城总体绿量。
  2、提升功能。严格执行《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试行)》,重点强化道路沿线、县城出入口、城市公园和街头游园、休闲广场、主要节点、河道水系的园林绿地建设和景观营造,严禁大树进城,推进乡土树种、群落式栽植。建成一批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创建园林县城。以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县城(城市)为抓手,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大力开展全民植树绿化活动,打造优美生态县城。
  (六)出口整治行动
  1、完善道路设施。完善县城道路出入口交通设施,规范交通指引和标志标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做到路面平整,交通标志标线清晰,人车各行其道,交通畅通有序。
  2、整治环境卫生。重点开展出入口沿线违章建筑、乱设摊点、违建广告设施、废品收购点、加工维修站点的整治。合理配置环卫基础设施。做到县城出入口容貌整洁、美观、有序。
  3、园林绿化。增加出入口周边及通道沿线绿量,提升品质。合理选择树种,采取混交林、植物群落式的栽植手法,乔、灌、花、草结合,形成大绿量、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景观。
  三、实施步骤
  按照“三治三增三提升”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分年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一)制定方案
  2014年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要制定完成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基本解决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做到垃圾及时清运,清扫保洁到位。
  (二)全面整治
  2015年,编制完成至2030年的县城总体规划及主要专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态宜居环境保护等)规划,启动城市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城乡街区试点,完成寿县“多规合一”试点和宁国市特色风貌试点基础工作。
巩固提高环境卫生治理成果;主、次干道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广告治理、立面改造等整治到位。主干道弱电线路全部入地,启动开展次干道弱电线路入地试点工作。违法违章建设拆违率达到50%以上。全面启动出口整治,每个县城开工建设不少于2处出入口整治项目。
  园林绿化完成新增2480万平方米和改造提升1188万平方米园林绿地面积的年度目标任务,建成一批精品示范工程。
  2016年,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制定、近期发展地区和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其他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城完成一个以上特色街区建设,完成固定规划展示场所和规划数字信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宁国市完成重点风貌地区建设。
  建立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广告治理、立面改造等扩展到县城全覆盖;结合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旧城改造同步实施弱电入地,并取得明显成效;拆违控违全部完成,出口整治任务基本完成。
  园林绿化完成新增2557万平方米和改造提升1189万平方米园林绿地面积的年度目标任务,建成一批精品示范工程。
  (三)巩固提高
  2017年,巩固提高六项专项行动成果。建立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广告治理、立面改造、控违巡查等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特色风貌建设初见成效。
园林绿化完成新增2782万平方米和改造提升1189万平方米园林绿地面积的年度目标任务,建成一批精品示范工程。
30%以上县城达到全省卫生县城标准,60%以上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60%左右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标准。
  四、落实责任
  (一)市、县政府主体责任
  市、县人民政府是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负责开展督查、调度、考评和指导,建立月通报进展、季督查调度、半年考评通报制度。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行动的组织实施,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和责任分工。实行县领导分工负责制,确保完成各项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二)联席会议相关部门责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或拟订有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考核办法;负责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开展规划提升行动、拆违行动、绿化提升行动、出口整治行动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县城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牵头开展畅通行动工作。
  省林业厅负责指导县城“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配合开展绿化提升行动工作。
  省卫计委负责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管理。牵头开展整洁行动工作。
  省文明办负责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要依据各部门职责各负其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切实发挥好指导、督促的作用。
  (三)加强督查通报
  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对工作力度大、社会反映好、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限期整改,并视情约谈相关负责人。督查通报结果作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绩效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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