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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小额信贷相关知识

2017-08-07 17:30:16 来源: 作者: 点击:
贫困户小额信贷相关知识

   

 一、贫困户小额信贷

    贫困户小额信贷是我县以《中央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突出机制创新,通过对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等措施,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资金困难,发挥金融扶贫产业杠杆作用,实现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所指定的一项惠农政策。

    二、扶贫小额信贷对象

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生产发展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一定技能素质和还款能力,讲信用、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并选择了适合的发展项目的全县2013年建档立卡并经评级授信的贫困户。

三、扶贫小额信贷用途

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产业项目发展,用于非产业项目发展的,经查处,必须提前收回贷款,不予贷款贴息,如果需要再贷款,必须经整改后,由本人重新提出申请,经过批准,方可重新贷款。

四、扶贫小额信贷的性质、额度、期限、利率

    1.扶贫小额信贷的性质是贫困户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求的自愿贷款,而不是扶贫救济款,借款人必须按时还本付息。

    2.贷款额度。贫困户通过评级授信后,根据授信额度和产业发展规模经村、乡、农商行审核批准后可享受5万元以下的小额信贷。

    3.贷款期限。扶贫小额信贷的期限为三年以下,主要根据贫困户所发展产业(品)正常生产经营周期来确定,不搞简单的半年或一年为限。

4.贷款利率。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利率全部实行同档贷款的基准利率。

    五、扶贫小额信贷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1.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进行贴息,贷款对象按年到农商行还息,本息到期还清后,持农商行提供的借款合同(借据)原件、还款及结息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卡通存折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所属村民委员会申报贴息,各级审核后县财政打卡发放。

    2.县为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扶贫对象购买意外伤亡贷款保险银行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对象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农商银行、村委会、乡镇扶贫部门。)

    六、贫困户小额信贷的工作流程

1、贫困户申请评级授信;2、村评级小组入户调查;3、评级授信、确定贷款额度;4、审核审批; 5、公示;6、贷款(贫困户填申请表→村、财政所、镇、农商支行调查审批→通知借款人→农商支行签订合同借据→支行审查后支付贷款→建立台帐);7、贷后管理;8、贷款回收;9、贫困户申请贴息;10、贴息审核、审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