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经科〔2017〕60号
关于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开发区经发局,温泉开发区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统计局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规模工业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已经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含新投产及成长型企业)。
二、申报材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6、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
7、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蓝色受理三角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8、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蓝色受理三角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
9、发改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10、高压变电合同
上述材料需提供纸质一式两份及扫描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县经科委经济运行办(县委党校内),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逾期报送恕不受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为每月20日前,新投产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17年的企业)每月均可申报,成长型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17年以前的企业)10月份集中申报。
四、其他要求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中营业收入填至12月底的预计数。
2、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需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红色)和受理三角章(蓝色)原件。
4、申报时纳税申报表销售额和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需超过2000万元,其他相对应的数据必须一致。
5、整套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每页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红色),盖章后再按顺序扫描制作电子版,每张文字、数据、公章均要清晰可见,并且是正立的扫描件,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MB,最后再制作成压缩包文件报送(不要WORD文档)。
附件: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岳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委员会
岳西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