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工程网 > 政策措施 > 正文
岳西县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
来源: 县卫计委 县财政局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2017-05-22     

             

 

为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新农合工作得到长期、平稳、可持续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为核心,最大程度地惠及农民,最大程度地方便农民,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二、目标任务。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农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扩大制度覆盖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补偿受益面、方便参合农民报销补偿。全县参合率、受益面和受益程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筹资标准。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为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450元,其中,县级财政15元,省级财政111元,中央财政324元。县民政局、残联、老干部局等部门按县政府要求,每年切块一定资金为贫困人口、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和社会定救对象、贫困持证重度残疾人、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每人缴纳150元参合金(除五保户外先缴后返)。巩固和完善“三定”筹资方式,逐步建立新农合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

四、覆盖范围。坚持执行“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农村中小学生跟随家长一起参合”的基本政策。失地农民、在外务工农民、长期居住在本县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含外省籍)农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参加新农合。

五、补偿办法。按照省卫计委《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指导方案(2016版)》(皖卫基层[2015]25号)精神,结合岳西县2016年新农合运行情况,对新农合补偿办法进行合理调整,县政府出台了《岳西县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提高住院、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继续开展大病保险,提高大额住院费用补偿强度。

六、普通门诊统筹。实行“总额预算、分期支付、绩效考核、按比例补偿”的运作模式。即:以人均70元提留补偿金,参合人员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凭卡刷卡报销,目录内药品、辅助检查费用和一般诊疗费自费部分按60%比例补偿,单次补偿不封顶,年度内补偿以户为单位以人均56元封顶(不含一般诊疗费补偿)。

七、一般诊疗费补偿。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每人次补偿8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每人次补偿5元。一般诊疗费实行总额预算管理。

八、简化工作流程。参合农民在县域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巩固完善省、市、县、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时结报。缩短县外住院费用补偿兑付时间。简化完善《慢性病卡》申办、费用结算手续(持一般慢性病卡病人县内医疗机构采取即时结报)和保障慢性病人用药新模式。

九、加强能力建设。按省新农合工作要求,增加县合管中心工作人员与工作经费,改善管理经办基本条件,保障工作人员正常工资待遇。开展新农合管理人员政策及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政策水平及服务能力。实行居民身份证进行补偿结算,巩固完善省、市、县、乡、村联网的新农合信息系统。严禁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不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的负担。

十、规范基金管理。严格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201152号)等有关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支出户实行定期对账。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833号)规定,实行新农合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县级新农合财政社保专户,县级财政新农合补助资金通过县级财政国库专户支付到县级财政社保专户。规范新农合基金支出申报、审核程序,县合管中心按月填写用款申请书,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偿基金从财政专户拨付到县合管中心支出户,再拨付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应获得补偿的家庭涉农资金账户。

十一、强化监督管理。县合管中心定期组织临床专家,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评审等督查和考核活动,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遵守协议、行为规范、服务质优价廉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巩固完善新农合“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和建立住院人次控制、医药费用控制新机制,控制住院人次和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十二、加强药品监管。县级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除经省统一招标外,其他需要向患者收费的材料,应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品制度,统一药品网上招标采购,统一药品价格,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提高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

十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新农合工作目标管理。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利益,是重点民生工程,将新农合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等情况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任期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巩固完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发挥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建立农村逐级指导与转诊体系,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新农合制度完善与发展提供支持条件。

(三)开展新农合工作评价与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新农合工作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经办机构进行重点管理,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 

本办法自201711日起施行,由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路线图”及时间表

 

项目单位:岳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人:柯照华

 

工作项目

 

         

最后完成

时间

1

宣传发动

利用会议、下乡、宣传手册、宣传光盘、宣传栏、

媒体、短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制度的相关政策。

全年

2

民生工程

督查

定期和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进行督查;

每月通报医疗机构重要运行数据;每季度组织专家

开展病历评审;每季度召开新农合运行分析会,通

报运行分析情况。

 

半年一次

督查

3

整合方案

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7

4

参保缴费

政府主导,各乡镇合医办组织各村民组(居委会)

受理农民参加新农合登记和缴费工作。对所有参保

登记缴费人员信息进行集中核对,人员信息录入,

确保人员信息、缴费信息完整有效。

10-12

5

民生工程

年底考核

根据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

考核评比。

12

                             

 

 

 

上一篇:岳西县2017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下一篇:岳西县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岳西县民生办公室 0556-2188752